深圳公司,异地上班。

催促老板一直都没回复过,老板只发工资和缴纳社保,其他工作是单位安排。

昨天给老板发了挂号信,扫描了一份发微信,还是不回复。

圈出来这部分好像是给自己挖了坑,接项目是A公司,管理是B公司,老板是C公司。A外包给B,B外包给C。
我的老板是C

单位跟A公司项目合同是2年,但是我跟老板签的合同,只签了一次一年已经到期,后面没有跟我续签合同。

如果在这几天老板给我补全了工资和社保,我还能主张要经济补偿N吗?

感觉截图圈出来部分里面给自己挖坑了,要不要这两天直接去仲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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