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骑车经过绿化带旁的人行道,我电动车直行(车速有点快),对方私家车右转进停车场,开得很慢。我发现时刹车不及,撞上他的后尾箱侧边。当时没报警,对方说加微信明天让我全出修车费。
具体情况:
1. 我直行,他右转,撞的是他车尾。
2. 我没受伤,车也没大碍,他车尾有点凹陷。
3. 当时只拍了一张图片,也没留证据,只加了微信。
疑问:
1. 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划分?是我全责吗?
2. 现在补报警还来得及吗?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?
3. 如果私了,给修车费大概多少合适?
求懂一点的老哥指点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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